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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的通告

2023-03-24 05:57:30来源:腾赚网


(资料图片)

根据《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人社〔2020〕10号)文件精神,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已作调整。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标准调整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13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 、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2020年4月底之前,已经按原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缴费的,2020年度可不按10号文件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200元)缴费。

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缴费人原与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选择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的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原与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按原缴费档次金额不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

二、缴费渠道

(一)微信、支付宝缴费

1.关注并进入“四川税务”、“眉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选择相应渠道进行缴费。

2.微信主界面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3.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缴费”,填写相应内容,进行缴费。

(二)银行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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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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