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 > 生活 > 正文

湖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即时看

2023-03-22 11:57:48来源:腾赚网

湖公积金委发〔2020〕4号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单位:


(相关资料图)

为切实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具体工作要求,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重点支持职工在本人及其配偶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在非本人或其配偶缴存地、户籍地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及目的是什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相应调整。

二、此次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政策有哪些?

1、重点支持职工在本人及其配偶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非本人或其配偶缴存地、户籍地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文件发布之日后发生的购房行为严格按此文件执行。

185651

关键词: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太平洋财富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太平洋财富主办 版权所有:太平洋财富网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2-2020 太平洋财富网(www.pcfortu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过本站允许 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业务QQ:3 31 986 683